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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冲击波 需求侧管理体制改革看点

     《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将“积极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和能效管理,完善有序用电和节约用电制度”列入五项基本原则的重要内容,明确要“通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培育电能服务、实施需求响应等,促进供需平衡和节能减排”。

  继3月24日首发清洁能源配套文件后,新电改第二个配套文件瞄准了电力需求侧。4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电力应急机制做好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这是推进电力需求侧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一步。在前期北京市、苏州市、唐山市、佛山市电力需求侧管理城市综合试点(以下简称试点城市)和上海市需求响应试点工作基础上,这一次扩大试点进一步突出了特色,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国网能源研究院经济与能源供需研究所所长单葆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创新试点资金使用方式,建立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将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保障电力供需平衡。具体来说,可以制定、完善尖峰电价  或季节电价,具体方案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电力运行主管部门等共同研究确定;在2015年夏季、冬季用电高峰以及供应紧张时实施需求响应,相应减少的负荷计入临时性减少高峰电力负荷。
  今年1月,工信部公布了首批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示范企业的名单,并优先支持已实施电力需求侧管理且通过评估认证的工业用户开展电力直接交易工作,在有序用电中优先满足其用电需求。
  一系列市场化激励措施的推出,目的都在于“吸引用户主动减少高峰用电负荷并自愿参与需求响应”。因为,根据记者了解的情况,此前试点的部分地区就出现了小企业积极性不高的情况。有供电企业人士对记者表示:“东南沿海中小企业密集,规模小,节能的绝对数也就偏小,这导致他们即便申报成功了,领到手的补贴也不多,许多小企业会因此而缺乏主动参与的热情”。
  对此,《通知》中也作了相关部署,包括:对于接入国家平台并主动参与需求响应的用户,原则上不再采取拉闸限电措施;通过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推广宣传好的经验和案例,利用国家平台的网络培训等功能加强宣传培训。“面对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最终还是要依靠改革的办法去解决,即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完善制度设计。”单葆国表示。    此外,《通知》中还提供了一些创新试点资金的使用“思路”: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除支持项目实施、平台建设和能力建设外,还可支持投融资服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PPP)的融资、建设和运维,以及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的升级改造和运行维护等”。
 
  明确技术支撑工具,搭建全社会参与平台
  《通知》提出,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以下简称平台),引导、鼓励用户实现用电在线监测,推广电能服务,为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建立技术支撑。
  在单葆国看来,明确电力需求侧管理的技术支撑工具--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以及运用市场化手段和互联网思维促进全社会参与需方响应,是《通知》的重要亮点。
  《通知》明确,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要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引导、鼓励用户实现用电在线监测,推广电能服务,为提高运行管理水平和增强应急响应能力建立技术支撑。其中“鼓励、支持发展电能服务业,吸引全国乃至全球的优秀电能服务企业参与试点工作”,这无疑是配售电市场放开的第一步。
  记者注意到,《通知》在多处都提到了“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包括“鼓励用户按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建设技术规范(试行)》要求,实现用电在线监测并接入国家平台”;“对于已安装建筑分项计量或能源管理系统(EMS)等具备用电在线监测功能的用户,鼓励通过必要的数据接口接入国家平台”;“引导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的用户加快实现在线监测并接入国家平台”。
  作为参与该平台组织开发、运行维护的专家,单葆国告诉记者,该平台具有经济分析、电力供需形势分析、有序用电管理、需求响应、DSM目标责任考核、企业在线   监测、网络培训等功能,服务于政府、电力企业、电力用户、节能服务公司、社会公众等对象。平台的建设和应用将充分发挥国家电网公司的技术、信息优势,调动全社会资源,促进各地区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同时,也是创新电力运行调节手段,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的重要技术支撑。他介绍,该平台主站已于2014年6月上线运行,二期将于今年完成改版升级。
  在执行时间和范围上,《通知》对电网企业提出要求:于6月底前,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强国家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数据收集整理分析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14]1292号)要求,将试点城市及所在省份、上海市的有关电力数据提供给相应省级电力需求侧管理平台,以便实施需求响应、加强经济运行监测分析;于6月底前,通过手机App等方式,向试点地区的用户提供其准实时用电数据,以便吸引用户参与需求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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